******有限公司办公人员就餐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有限公司办公人员提供早、午、晚餐服务。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服务对象:******有限公司在翠亨新区办公人员。
(二)项目服务地点:中标供应商。
(三)项目合同金额:本次项目采购预估总额约人民币23.76万元/年。
二、服务内容和要求
(一)服务内容
中选供应商应提供早、午、晚餐服务(自助餐形式),具体如下:
早餐 | 提供品种不少于10个 |
午餐 | 提供品种不少于28个 |
晚餐 | 提供品种不少于25个 |
(二)服务要求
1.要求中选供应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每天早餐7:30-8:30、午餐12:00-13:30、晚餐17:30-18:30准时供餐。
2.报价单位应具有营业执照和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
3.为方便员工就餐,要求报价单位的供餐服务地点距离办公地点(西湾国家重大仪器科学园厂房)500米以内;距翠亨国际科创中心2公里内。
4.具有为政府等行政单位、国有企业供餐服务的经验,且供餐场地至少可容纳100人。
5.本合同服务期限2年,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三、报价须知
(一)报价要求:本询价项目的综合报价由报价人根据企业自身实际情况自行填报。
(二)各报价单位根据服务内容自行报价。报价中应考虑本项目询价内容的所有费用,包含餐费、服务费、税费、阳光平台服务费等所有费用。
四、确认中选原则
在所有参与报价单位中,以金额最低者中选为中标单位。
五、结算方式
按月支付,当月的餐费次月核算支付。
六、提交资料要求
******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
(二)报价函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三)报价单位供餐服务点与距离办公地点(西湾国家重大仪器科学园厂房)500米以内的佐证材料。
(四)为政府等行政单位、国有企业的供餐服务相关的佐证材料。
(五)证明场地能容纳100人的佐证材料。
(六)报价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报价邀请函要求签字的地方签字。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报价文件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七、报价截止时间
请各报价单位在2025年2月18日8:30******有限公司阳光采购平台。
联系人:宾小姐,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