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282-HHCG-G2024-003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公安局公务用车服务外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11-0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人员配备:项目组成员中(项目负责人除外):
具有汽车维修类职业资格证书的,有1个得1分,最多提供5人,最多得5分;
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C1及以上证件的,有1个得1分,最多提供5个,最多得5分;
具有汽车维修(接待)类从业资格证书的,有1个得2分,最多提供2人,最多得4分;
具有低压电工作业证书(用于新能源车辆维修维护)的,有1个得1.5分,最多提供2人,最多得3分;
(投标时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更正为:
项目组成员中(项目负责人除外):
1、具有汽车维修类职业资格证书的,有1个得1分,最多提供5人,最多得5分;
2、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C1及以上证件的,有1个得1分,最多提供5个,最多得5分;
3、具有低压电工作业证书(用于新能源车辆维修维护)的,有1个得1.5分,最多提供2人,最多得3分;
(以上1-3项投标时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4、具有汽车维修(接待)类工作经验的,每提供1人得2分,最多提供2人,最多得4分;
(以上第4项投标时须提供相关工作经验原件扫描件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更正日期:2024-11-18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公安局(本级)
******街道东山西路19号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05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宜兴市紫竹东路105号
联系人:卞女士
联系电话:05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卞女士
电话:0510-******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