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内容及相关说明
1.项目编号:******1。
2.采购内容:
序号 |
物资名称 |
品牌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亚硫酸氢钠 |
/ |
外观:白色晶体粉末; 主含量(以SO2计)质量分数/%:64.0-67.0; 亚硫酸氢钠含量浓度≥99%; 水不溶物质量分数/%≤0.03; 氯化物(以Cl计)质量分数/%≤0.05; 铁(Fe)质量分数/%≤0.004; 砷(As)质量分数/%≤0.002; 重金属(以Pb计)质量分数/%≤0.001; pH值(50g/L溶液)4.0~5.0; 包装25KG/袋;,符合HG/T 3814-2006。 |
吨 |
8 |
|
3.本次总金额限价为2.4万元。
二、供应商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能力提供相应服务。
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官方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有限公司不合格供应商或者在黑名单之内;
4.供应商须提供其股东信息及出资比例信息;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时间及方式、服务地点
1.报价时间及方式:2025年4月8日10:00前将公司营业执照、报价单及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报价要求
1.本项目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含货款、税金、运费、服务费等所有费用;
2.报价不得超过限价,超过限价为无效报价;
3.发票必须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4.签订合同后需缴纳合同价5%的履约保证金,合同结束后退还;
五、定价原则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最低价法。
六、服务要求
1.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生产计划,确定送货数量要求,分批次送货(每批次送货量为1吨 ),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5日内完成供货。
******有限公司(杭州临江循环经济产业园内)。
七、付款方式
货物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3%),采购人在30日内完成支付。
九、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571-******
******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