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安环局联系电话:0512-******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 |
建设 |
建设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年产4000吨精密钢管迁扩建项目 |
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南沙港西村双山工业园区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成后年产4000吨精密钢管 |
1、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在生产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无组织颗粒物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2、************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经厂区加强日常管理,合理布局车间、车间厂房隔声、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各类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处置,零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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