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如下:
******有限公司环保设备及零配件制造、加工项目
******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25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陆永平
联系电话:******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