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文具制造项目》目前建设已完成,环保设施按照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落实“三同时”,满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文具制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等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文具制造项目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宜兴市高塍镇塍西村塍北路192号
建设单位联系人:袁工
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4年6月4日—7月3日
公示期间,可自主查阅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如有意见及建议可联系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