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282-JLYX-C2024-004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公安局第三方医疗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11-2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文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项目组人员配备:
1、拟派驻场医师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3分/人;具有主治医师职称的,1分/人;最多提供2人,最多得6分。
2、拟派驻场护士具有主管护师职称的,3分/人;具有护师职称的,1分/人;最多提供4个,最多得12分。
3、拟派项目组人员中,获得地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表彰的,3分/人;获得县级市主管部门表彰的,1分/人;最多提供2人,最多得6分。
注:第3项人员可与第1、2项人员重复。
【须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及供应商为其交纳的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类似业绩:
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承担过类似长期医疗派驻服务(连续六个月及以上的,疫情防控的除外)业绩的,6分/个,最多得6分。
【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现更正为:
项目组人员配备:
1、拟派驻场医师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2分/人;具有主治医师职称的,1分/人;最多提供2人,最多得4分。
2、拟派驻场护士具有主管护师职称的,2分/人;具有护师职称的,1分/人;最多提供4个,最多得8分。
3、拟派项目组人员中,获得地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表彰的,2分/人;获得县级市主管部门表彰的,1分/人;最多提供2人,最多得4分。
注:第3项人员可与第1、2项人员重复。
【须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及供应商为其交纳的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类似业绩:
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承担过类似长期医疗派驻服务(连续六个月及以上的,疫情防控的除外)业绩的,4分/个,最多得4分。
【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4-12-06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公安局(本级)
******街道东山西路19号
联系人:唐皓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龙潭东路189号产教融合园E栋E401室
联系人:邵女士
联系电话:05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邵女士
电话:0510-******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